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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了产假就不能加工资吗?

发布时间:2014年8月6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读者:我是一家公司的女职工,我们公司每年年初都会根据对前一年工作情况的考核按照5%到10%不等的比例给员工涨工资,除非员工考核不合格。前两天,部门领导告诉我,人事部门说我去年生孩子休过产假,考勤不是全勤,所以此次加薪人员的名单中没有我。我想咨询一下,企业的做法对吗?产假是算缺勤吗?
  回复:你公司人事部门的说法是错误的。
  怀孕生育乃至哺乳的过程对女职工的劳动能力毫无疑问会产生影响,法律法规对于这段时间内女职工的权益给予了特别的保护。对于女职工休产假,还有休产前假和哺乳假期间,在加薪考核中是否应算作出勤,本市有明确规定。
  上海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女职工两个半月产前假,产假和六个半月哺乳假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由此可知,若你公司人事部门确实是因为你去年休过产假,而认为你不是“全勤”,从而将你排除在公司员工加薪之列,这种做法就是错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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