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司法局召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为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社会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市司法局起草了《昆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6月17日上午召开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实施意见》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赵久诗主持,来自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律师、关注医疗纠纷的群众代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共计33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首先由听证主持人、市司法局副局长赵久诗同志介绍核实参会人员身份,并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纪律。决策发言人、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黄宇对《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背景资料作了情况说明,着重阐明《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和目的。随后,参会的16位听证代表围绕《实施意见》提出了31条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及时进行了答辩。接下来,听证主持人、市司法局副局长赵久诗同志总结和归纳了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并表示:市司法局将认真分析和研究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施意见》,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争取尽早建立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昆明电视台政法频道记者利用会议期间,对参会的部分听证代表进行了采访,他们都认为:《实施意见》对解决医患纠纷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希望市司法局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争取得到市委、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以正式文件下发全市执行,为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作出贡献。最后,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听证监察人、市第九纪工委张效民同志出具了本次听证会符合规定和要求的监察意见。此次听证会严格按听证程序进行,并顺利完成了规定的议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实施意见》更科学、合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