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企业和职工如何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1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规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负担,也可以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不得超过企业缴费部分。企业缴费水平依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养老金待遇水平确定,效益好时可以多缴,效益不好,可以少缴或不缴;补充养老保险的工资替代率一般不超过工资总额的30%。企业缴费一般按职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在初期可按绝对额缴纳;对劳动模范等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可规定较高的缴费比例,也可以依据职工距离退休年限的长短确定不同的缴费比例。费用可以在企业自有资金、工资储备金、职工奖励基金或福利基金中列支;也可以按国家规定,将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如5%)的部分计入企业成本。个人缴费从个人工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或绝对额缴纳。也可以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作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对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实行免征所得税。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