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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缴纳与使用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1、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和费率,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和铁路代办机构共同确定。

3、铁路代办机构必须在省劳动保障厅和郑州铁路局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单独开设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失业保险基金要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4、铁路行业失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保值收入等。铁路代办机构除留用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外,其余按季上解省劳动厅,纳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后转入财政专户。铁路代办机构留的失业保险周转金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开支项目和标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参见:关于铁道部郑州铁路局所属在豫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业[1999]44号)

发布日期: 1999年10月19日

执行日期: 199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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