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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企业不发工资条给劳动者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Tags: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不发工资条给劳动者违法吗

 刘荣广律师,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核心内容: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调整方案,与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压缩有很大关系,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以下由为您介绍企业的工资指导线概念。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企业工资指导线组成结构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内容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指导的一种手段。它既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企实现工资总额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对国企收入分配具有约束作用。


  2014企业工资指导线统计数据


  2014年6月17日,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湖北、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新疆、四川、辽宁等共10个省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这14个地区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湖北的基准线最低,为10%。其中,河南和新疆的基准线最高,均为15%。值得注意的是,与2013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


  多地企业工资指导线涨幅下调,与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用工成本上升和利润空间压缩有很大关系,这意味着今年企业整体工资增长态势可能将面临更大的压力。由于企业工资指导线只是指导性建议,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所以它并不能代表工资的实际增长状况。工资应该更多地由市场决定,工资真正涨多少应该由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协商,关键是要形成和完善劳资之间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


  2014年6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了北京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2014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般水平为12%,最高水平为16%,最低水平为4.5%。






企业不发工资条给劳动者违法吗?

  工资条是什么它记录劳动者的月收入分项和收入总额。单位不发工资条是否违法呢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注意的事项。注意携带相关书面投诉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拖欠工资证明等。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工资收入一向是中国人谈话中的大忌讳,一般不随便提及。


  公司不发工资条违法吗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此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注意的事项


  不少劳动者因证据不足或携带材料不齐全等原因,使相关劳动部门监察员无法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往往会;白跑一趟;。因此提醒广大劳动者,针对单位拖欠工资,进行投诉时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书面投诉材料。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拖欠工资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5、涉及人员有效法律证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若与企业发生就有关工资数额存在争议的,请直接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申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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