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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获省专项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9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金湖县今年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在财政预算、住房公积金收益和土地出让金收益划拨的基础上,又获得新的资金渠道,日前,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联合发出通知,下达该县今年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30万元。通知指出,该县今年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按照计划租赁补贴810户和计划新增实物配租100套进行测算,租赁补贴按6元/m2·元、人均建筑面积7.5 m2、每户3人预估,实物配租按1500元/ m2、50 m2 /套预估。
  通知要求,该县今年下达的补助资金,不得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必须专项用于城区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保障,确保完成年度住房保障规划和廉租住房目标任务。据该县房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县廉租住房保障有了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将有效缓解廉租住房保障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对有效促进廉租住房建设进度,为尽快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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