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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昆明劳动争议与工伤赔偿律师  
  问:我现在在家休产假,但今年初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通知我要与我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向劳动者提供医疗待遇和生育待遇。
  2.劳动者因工伤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有关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现在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你哺乳期期满时终止。你可与单位协商,如果不行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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